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微博营销的利弊
微博营销的利弊树木根区部分覆盖木屑及落叶,可以增加树木根区温度及湿度,有利于来年春季根系萌发,也实现了落叶等园林垃圾的再利用。必要时,工作人员还会对树冠进行包裹或搭建围挡,这种措施主要针对新栽植的苗木,可以减少冬季大风对苗木的伤害,提高苗木成活率。同时,树干涂白也可以减少冬季温度骤变造成冻害,并且有预防病虫害的作用。微博营销的利弊
2018年8月27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指出:“我们要坚持对话协商、共建共享、合作共赢、交流互鉴,同沿线国家谋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,推动各国加强政治互信、经济互融、人文互通,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,一点一滴抓出成果,推动共建‘一带一路’走深走实,造福沿线国家人民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”《微博营销的利弊》